孩子有了监护人

西部法制报 2020-09-12 00:48 大字

李娜本报记者张建伟

前不久,榆林市清涧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该案中,老人的儿子不幸离世,留下了孙子小梁。小梁无监护人,因户口问题不能上学,老人几次去民政部门申请自己作为小梁的监护人,都没有被批准。于是,老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自己成为小梁的监护人。

清涧县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孩子面临上学问题,便加快办案进度,及时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小梁的具体情况。

原来,孩子从小一直跟随奶奶生活,日常生活均由奶奶照料。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法院依法确定小梁的奶奶为小梁的监护人。

小梁的户口问题解决了,也顺利办好了入学手续。近日,老人专程从老家赶到清涧县法院,感谢办案法官,她口中不停地说:“感谢你们,解决了我孙子的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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