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医改红利新“处方” 榆林市深化医改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刘予涵
医改,关乎民生,也是摆在各级医疗卫生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近年来,榆林市始终将医改方向对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健全药品保障制度……一系列改革举措,让人民群众真正尝到了医改的甜头。
医疗资源“活”起来
“村里就有卫生室,生小病不用再到镇上或县城了。”说起近几年医改带来的变化,清涧县宽州镇上刘家川村村民白大爷说。
自启动“国家级健康扶贫示范县”和“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以来,为全面提升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水平,清涧县投资700余万元为贫困村修建村卫生室59个、改建19个,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全覆盖。
这是榆林市建立健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一个缩影。今年上半年,榆林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亿元,占榆林市财政总支出的10.5%。市本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占市本级总支出的24.1%,为建立健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上半年,市第四医院(星元医院)扩建项目加快推进,主体基本建成。市中医院迁建项目正在积极办理前期手续。积极推进南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建立由市一院绥德院区为龙头,绥德、子洲、清涧、吴堡、米脂五县为成员的紧密型医联体。
同时,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从2017年起到2020年着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乡镇(社区)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已建成标准化乡镇卫生院37所、村卫生室295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已完成113个,在建96个。
“看病难”进一步缓解
按照《榆林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榆林市不断完善分级诊疗病种、报销和转诊等制度,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市、县、乡三级医疗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市一院、市二院作为三级医院帮扶12个县级公立医院,市中医医院帮扶县级中医医院。同时,充分发挥市县13支流动医疗服务队和市级专家工作站的作用,有效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加快医联体建设进程。落实《关于推进医联体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专科联盟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组建医联体4个(覆盖37个医疗机构)、医共体41个(覆盖77个医疗机构),医联体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医院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重点专科6个,省级重点专科培育项目3个,市级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6个。榆林市4所市公立医院与省内10所知名医院建立专科联盟,市儿科专科联盟已覆盖榆林市13家医疗机构。
积极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着力在签约服务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技术支撑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今年1月,榆阳区航宇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门诊统筹支付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付20%,签约居民个人负担60%。目前,榆阳区已组建签约团队14个,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小病在基层、康复在基层。
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质效
2016年5月,榆林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在总结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经验的基础上,榆林市将各县市区中医院、妇保院的人头经费100%纳入财政预算,县医院人头经费财政预算达80%以上,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和改善,医疗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从2017年4月1日起,榆林市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同步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8年6月份,药占比从改革前39.64%降为34.03%(下降5.61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性收费占比从22.2%提高为28.62%(提高6.42个百分点)。同时,榆林市出台了《榆林市市直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目标、任务。
组建市级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为发挥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能、实施市级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奠定了基础。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榆林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市二院进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并鼓励各县市区、各医院积极探索。市儿童医院率先实行全员聘用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同工同酬,因事设岗,因岗聘人,以岗定薪,岗动薪移,绩效工资向临床一线、高层次人员、技术骨干倾斜,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全民医保筑牢保障体系
清涧县宽州镇牛家湾村的师大爷去年住院20多天,花费不到1万元,出院时报了近9000元,全民医保成为广大群众健康的有力保障。据统计,榆林市参合率多年来稳定在99%以上。2018年,参加新农合298.64万人,参合率99.56%。
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和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开展按人头、按病种、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2017年在市一院(榆林院区)、市二院,神木市医院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试点工作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今年上半年已将市一院(绥德院区)、市中医院、星元医院和榆阳区人民医院纳入DRGs试点范围,进一步推动支付制度的改革,促进医院强化管理。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办法》,市县财政按照人均35元增加预算,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20%,城镇居民起付线由2万元降为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0%。
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研究出台一系列健康扶贫政策,建立贫困人口医疗报销“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了贫困人口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的无缝衔接,让榆林市贫困人口健康得到了切实保障。
群众用药安全还实惠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从今年1月份起,榆林市分別从市、县、乡遴选临床专家、药学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院长组成议价专家组,分四期开展议价工作,共遴选药品目录6284个品规,议定药品价格4385个品规,可通过省采购平台实行挂网采购。
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设立总药师试点改革。去年,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确定榆林市为全省设立总药师制度工作试点市。今年上半年组织专家对《榆林市公立医院设立总药师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明晰了总药师实施范围、工作职责、选拔条件及岗位待遇。
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在基层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药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同时,加强药品采购使用分类监管,与市食药监局联合开展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加大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监督管理,将药品使用管理纳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行风建设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偿挂钩。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卫计局副局长高治中表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抓手就是改革,未来榆林市将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全民医保制度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上下功夫,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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