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好发展环境,榆林出台若干措施 支持民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

榆林日报 2022-04-08 11:3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静仁 刘昊欣) 4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确保国有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为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和参与成本,保障相关政策倾斜,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榆林市重申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在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建立长效机制,支持吸引民营企业充分参与可实行市场化运作领域的项目投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探索在城市开发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城市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

根据《措施》,榆林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投资运营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政银企合作,完善“信易贷”“政采贷”等融资平台,推动合同订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方式应用。提高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标准,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采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降低企业参与成本,明确招标人委托中介代理服务等相关费用应自行承担。

《措施》还提出了优化服务保障措施。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明确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支付。将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纳入政府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为其提供职称评审、住房、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持。试点推行工程招投标领域“分类分级”和“评定分离”管理模式,建立评价体系,划定资信等级,优先选择高等级企业作为中标人。

另悉,今年1月起,榆林市政府采购正式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后续将对中省驻榆单位(企业)在榆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同步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方便企业提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强化信用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审批和管理权限,及时公开工程项目从业主体、从业人员、项目业绩、信用评价、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信息,实现信息互认共享。

榆林市开展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去年,与江苏扬州、山东滨州等地达成了远程合作协议,开展省内外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10个,占全省远程评标项目总数的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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