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维权举措 共促消费公平

榆林日报 2022-03-16 10:10 大字

雷纯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过去的一年,榆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维权年主题,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创新维权举措,切实加大维权力度,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促进榆林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当前,榆林市消费环境总体向好,但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仍须加强,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信息泄露、强制交易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全社会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力量,强化消费公平意识,消除消费领域不公和歧视,着力破解当前消费者“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夯实消费公平基础,为推动社会公平贡献力量。

提高站位——坚守监管底线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坚决迅速的行动、扎实有力的举措,为政府分忧,替百姓解难。要立足职能特点,切实关注民生民忧,多出思路,多想办法,不断强化市场监管与保障民生的有效衔接,深入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努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消费风险。市、县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职能,扎实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完善机制——力促放心维权

“群众利益无小事”,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是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的前提,是守护好百姓“钱袋子”的关键。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地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对消保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支持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引导、组织、协调、督促,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措施,力争做到对消费热点有回声、对消费难点有实招、对不法行为有举措、对政府决策有建议。新闻媒体应发挥好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加大“共促消费公平”维权年主题的宣传力度和广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关注消费、放心维权。同时,要针对消费领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时披露和曝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

群策群力——共创消费新格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不懈努力。社会各界要积极行动起来,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忧,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群众监督等措施,全力为消费者搞好服务,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放心消费。广大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守信服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规范营销宣传,保证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树立科学、合理、绿色消费理念,提升自主依法维护消费公平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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