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出台“硬核”措施融入秦创原平台建设每年约3000万元奖补金支持科技创新
本报讯(记者 吕晶)日前,榆林高新区出台融入秦创原平台助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三年内每年投入约3000万元用于刚性兑付奖补资金,将对科技型企业、创新平台等进行有效帮扶,加快全面深度融入秦创原平台建设。
榆林高新区对首次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的给予5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认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且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鼓励高新区以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迁入园区注册,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并建立重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机制。
此外,高新区还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瞪羚企业、省级瞪羚企业、省级潜在瞪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贴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贴奖励。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对在主板或科创板上市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000万元补贴奖励。
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科技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其管理机构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孵化器建设资金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众创空间一次性分别给予其管理机构8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资助。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榆林高新区重点支持的一项工作。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对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在高新区建立分中心并注册落地实体运营的机构一次性给予建设经费100万元。
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榆林高新区鼓励企事业单位以榆林高新区作为推荐单位进行科技成果认定登记申报,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榆林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近年来,榆林高新区引进和合作共建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70余个,拥有科技型中小企业2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70余家,建成国家煤及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分中心,先后获批国家火炬榆林高新区煤化工特色产业基地、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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