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榆林分公司为爱撑起一把伞

榆林日报 2021-10-30 08:48 大字

朱先生,男,就职于陕西某公司,该公司自2012年以来每年在中国人寿为其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020年该公司又为朱先生等358位员工在中国人寿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人均保额60万元、人均保费1000元。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该公司员工朱先生于2021年1月8日在工作时不慎被卷入传送物料的皮带中,被同事发现后立即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后确认朱先生已无生命体征。因保险金额较高,接到报案后,中国人寿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前置调查机制。2021年2月7日申请人提交资料申请理赔,中国人寿及时上机处理,当日60万元理赔金转入受益人账户。该公司的负责人亲自打来电话表示感激,并表示作为中国人寿近十年的老客户,对中国人寿的理赔服务高度认可,以后会继续和中国人寿合作。

推荐理由:低保费高保额,案件处理速度快,客户高度认可。

企业为在职人员购买该保险,可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了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一个家庭因顶梁柱的轰然倒塌而陷入经济困境,不仅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爱,更有效地转嫁了企业的风险。

“保险就是您门上的一把锁,小偷不一定会来,但您还是得锁上。”保险不是用来改变生活的,而是防止生活被改变。

案件解读:被保险人朱先生发生意外,且自意外伤害保险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身故,中国人寿按合同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该险种具有保费低、保险金额高的特点。

(本组稿件由榆林市保险行业协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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