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榆林日报 2021-10-11 10:55 大字

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转移、抵押、换发证书登记等业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送达地址:榆林高新区明珠大道天源路63号市不动产登记局710室

联系方式:0912—3591665

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0月11日

新闻推荐

同吃国庆面

本报讯(记者赵娜张娟娟)9月30日,“同唱爱国歌·同吃国庆面”主题新民俗活动在榆林中心城区夫子庙文化广场举行。活动在大合...

榆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榆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