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重点整治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规范市场秩序 保障群众权益

榆林日报 2021-10-01 08:52 大字

记者 闫景

核心提示

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榆林市聚焦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房地产“黑中介”非法牟利、物业服务搞垄断等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截至8月底,榆林市通过榆林“百姓问政”、“12345”便民服务热线、群众举报投诉等渠道,收集房地产领域各类问题240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1件,办结97件;对中心城区21个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99个物业服务小区、8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78份,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16名,向相关部门移交违规线索5件,下发市场提醒函1件。

聚焦群众关切

整治行业乱象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囤积房源的问题,榆林市开展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售未网签备案房源专项清理行动,对29家未按要求清理已售未网签备案房源的项目,暂停开发企业网签备案权限。同时,对于开发企业哄抬房价的问题,住建、发改、资源规划、税务等部门成立价格会商小组,一盘一评估,并将车位车库价格、装修费用纳入调控范围。

对于不按合同约定交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建立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承诺制和购房提示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必须在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目前,中心城区21个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公示实现了全覆盖。通过拉网排查、逐户登记等方式着力解决房地产“黑中介”非法牟利问题,目前已完成7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

在整治物业服务搞垄断、收取高昂服务费、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方面,榆林市开展了物业服务招标备案工作,确保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物业公司,中心城区12个房地产项目已完成物业服务招标备案。

建立长效机制

规范市场秩序

为了从制度层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榆林市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等23份工作示范文本,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商品房销售开盘次日报备认购人信息的预售监管制度,并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现场公开公示制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增加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及二维码查询信息。着力打造商品房预售管理平台,中心城区将全部采取“线上诚意登记、公证摇号”和“线下按序选房”的模式开展商品房销售工作。目前,查处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典型案例6起,对存在违规预售问题项目处罚15.17万元。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榆林市将持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乱点乱象整治,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等措施,不断规范榆林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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