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换发证书、首次、转移登记等业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送达地址:榆林高新区明珠大道天源路63号市不动产登记局710室。
联系方式:0912—3591665
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9月18日
新闻推荐
杨东明在暗访调研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时强调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本报讯(记者赵星)9月13日,副市长杨东明带队到城区河滨公园榆溪河两岸棚户区改造空闲地、榆林汽车北站等地,暗访调研国家卫生...
榆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榆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