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操作标准

榆林日报 2021-09-10 08:10 大字

志愿者引导市民有序上车。

一、主次干道

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

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

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保持干净。

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二、主要商业大街

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

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

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保持干净。

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三、主要交通路口

交通人流高峰期:

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四、公共广场

广场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广场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五、公园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公园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公园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建成区内的河湖: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

六、城市社区(小区)

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

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居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

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施状况良好。

新(改、扩)建社区(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停车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堵塞小区道路和楼道现象;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或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不算作堵塞楼道),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照明灯完好;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未完待续)

本版稿件由榆林市创建中心提供,照片均为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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