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现象频现对交通陋习坚决说“不”

榆林日报 2021-09-04 09:29 大字

长城路与人民路十字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孙永波 摄

记者 谢妮妮 孙永波

文明是城市的窗口和名片。俗话说:“红绿灯前显素养,斑马线上见文明。”对于一座城市来说,“车让人”会让出一份温度、一份文明,“人守规”则守出一份秩序、一份安全。

然而,记者在实地走访榆林老城区、高新区等多个路口后发现,一些有交警和交通引导员的路口,行人闯红灯过马路的现象不是很多,但在一些没有人督导的路口,情况就不一样了,一些市民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过马路,特别是在早高峰和晚高峰时段,在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的长城路,时不时会有一些市民无视交通法规,匆忙穿行于车流之间,让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捏一把汗。

在榆林城区居住了十年的张先生表示:“近几年,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少了很多,但仍有一些年纪较大的市民,可能受习惯的影响,还会闯红灯;还有一部分学生也不遵守交通规则,建议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同样,在一些十字路口,还存在着另一种不文明行为。记者发现,当行人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人行横道时,一些左拐和右拐的车辆也处于正常通行状态,双方遇到一起,只有少数车辆会停下来礼让行人,更多的机动车则是加速通过,行人被迫避让车辆。市民李女士说:“现在,各个路口有一部分车辆会礼让行人,但大部分车辆做得还很不到位,尤其是在一些行人较少的路段,还是人让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针对这一现象,榆林市有关部门开展了相关治理,安装了摄像头抓拍,对不礼让行人的司机进行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但就榆林中心城区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在一些安装了抓拍摄像头的路口才有所奏效。

“斑马线”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线,更是生命线和安全线。其实,交通治理只是一种手段,不管是行人闯红灯,还是机动车礼让行人,更多的是需要驾驶人和行人的自觉与相互信任。要避免斑马线上的风险,只有做到机动车驾驶人自律守法、行人主动律己,才能形成有序、畅通的文明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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