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创卫工作长效机制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系列评论之三
本报评论员
自从榆林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广大市民保护城市环境、保护创卫成果的意识明显提升。但是,创卫难,巩固更难。创卫工作结束后市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类问题又有所“抬头”:占道经营时常可见、背街小巷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死角不干净等等。
因此,为巩固来之不易的创卫成果,必须加快建立创卫工作长效机制。
要树立“创卫工作没有终点”的思想。我们的创卫工作成功后,有些部门、单位和个人就觉得应该“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了”,殊不知,创卫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城市环境卫生必须年年抓、月月抓、日日抓、时时抓,稍有懈怠,就可能前功尽弃,在复审验收工作中过不了关。所以,榆林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使全民保护环境思想深入人心,有关部门、单位和社区要做到思想不松、队伍不撤、力度不减、氛围不变。
建立规范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将整治保持城市环境卫生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社区,纳入对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市民沟通,深入了解城市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对这些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动员居民积极监督并参与城市卫生管理。通过新闻媒体、单位社区宣传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等方式做好创卫工作宣传,广泛发动榆林市人民参与创卫、支持创卫,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完善城区硬件设施。有关部门应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和设置标准,在居住人口密集或者人流量大的地方,进一步配套建设公厕。比如新建路,作为市区重要的商业中心,公厕数量还是偏少。在商业区和人口密集的地方放置更多的垃圾箱,为环卫部门添置更多的垃圾清理清运车辆。实施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提升城市绿化、亮化、美化水平。同时,抓好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人居环境整治,动员党员志愿者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带动更多的居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创卫有关工作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违章建筑、露天烧烤、环境污染等违规违法现象一定不能姑息,坚持严管重罚。同时,建立严格的督查机制,对在创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社区进行表彰。对在创卫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工作失职的部门、单位和社区进行处罚和通报批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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