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我想对你说……
安娜
榆林世纪广场电视大屏前,人们议论纷纷:“这么漂亮个女人,怎么是个老赖?”“你看公职人员上了老赖榜,还是个领导!”
榆林市近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184个自然人、96户严重失信纳税人因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5户企业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笔者发现,近几年,公职人员甚至领导干部变身老赖的案例并不罕见,从中也不难看出,全国各地的诚信建设力度不断增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部分人明明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就是千方百计逃废债务,拒不偿还。深受老赖之害的李女士说,她当年给同事王某借了10多万元,几年了一毛也不还,上门要了几次,对方就说没钱,可他的儿女却住着豪宅、开着豪车,他本人名下的财产都转出去了。现在,李女士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了。
现实生活中,一些老赖为了规避执行,常常隐匿、转移财产,或干脆“远走高飞”。老赖们的恶行,往往会让个别债权人“另辟蹊径”,甚至不惜借助社会黑恶势力暴力追债。这样一来,更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导致道德滑坡、价值观扭曲,司法公信受到质疑,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有人认为,放贷就是为了追求利益,高利润高风险,就要承担被赖账的风险。言下之意,放贷被骗是“活该”,不值得同情。借贷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当然有风险,但这个风险显然不应该也不能包括主观恶意的失信赖账。而老赖失信赖账,就是一种背信弃义的主观恶意行为。还有人事后诸葛亮般地“谆谆教导”苦主们“谁叫你借出去呢,不借不就没事了吗?”如此荒谬的逻辑令人哑然,就好比说,上街被偷难道罪在上街?居家被盗难道罪在置办家产?同情弱者是一种正常的心理情感,但用在主观不守信的老赖身上,则难免有情感泛滥之嫌了。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中国历来是一个崇尚信用、重视诚信的国家,“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的大丈夫比比皆是。老赖欠账不还看似是“钱”的问题,实质上是信用问题,是恶意赖账者人品沦丧、诚信丧失的恶劣行为。
其实,老赖们并非不知道“欠债还钱”的道理,也不是不懂得失信食言的不道德,只是失信成本太低让他们觉得值得冒险。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法律解决——申请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雨绸缪好过亡羊补牢。毕竟,法律是社会活动的最低准则,诉讼也是公民维权不得已的手段。谁都不想让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打了水漂,这就需要在交易之初,债权人对对方的诚信度要有客观的认识,也要对自身能力进行合理评估,不要被其他表象所迷惑,这样纠纷可能就会止于交易之前。
老赖,我想对你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钱很重要,人性的底线更重要。如果抛却人伦道德底线和良知,只以自身利益为“准绳”,那么你和禽兽又有什么差别呢?你们把借钱骗财当成“本事”,你赖掉的往往都是你亲朋好友省吃俭用的一点血汗钱。你们得了利益,却输了亲情、友情,这真的值得吗?
老赖,我想对你说:你这种赖皮行为,影响的不仅是债权人的基本生活和经营活动,更重要的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扼杀。你的行为已经惹得人人生厌、人人喊打,你赖掉的不仅是一笔钱,更是人性的良知。难道你就不担心四处碰壁、头破血流吗?你的一生将时时受到良心的谴责,你的生活将永远远离阳光,何苦呢?
老赖,我想对你说:构筑社会诚信,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司法的公信力,是时代的必然趋势。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贴上了“老赖”的标签,你不要再心存侥幸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告诉你,你的住房可以被拍卖,你的账户可以被查封、冻结,你网购受限,你买不了机票、坐不了高铁,车子上不了高速,甚至你的子女不能上私立学校、考大学可能被拒绝录取,考公务员、军校、航空院校等连政审都无法通过……如此一来,你的“奋斗”所为何来?你的人生何谈幸福?
老赖,我想对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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