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杂碎涨价只是市场行为吗?

榆林日报 2020-11-12 18:36 大字

贺昱辰

前段时间,榆林羊杂碎普遍涨价,普通工薪阶层颇感压力。对此,有网友在百姓问政平台进行反映,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杜绝乱涨价。对此,物价部门答复称,羊杂碎涨价属市场行为,消费者可自主选择。

对此,有网友认为职能部门的回复无可厚非,毕竟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如果商家餐饮定价过高,消费者不买账,商家自然会将价格定位到一个合理区间。

但也有细心的网友发现,榆林的羊杂碎每次涨价似乎都遵循着某种“约定”,即随着居民工资的增加或猪肉价格的上涨而上涨。虽然羊杂碎及其附属的肉夹馍等食品的价格,每次都是以一元、两元的价格小幅上涨,但价格上涨幅度却是出奇的一致,这不得不令人深思。

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规定:“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第13条更加明确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即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简单地说,就是羊杂碎的经营者们不能形成同盟,互相约定固定价格、共同涨价,否则将构成市场经济明令禁止的垄断行为。因此,作为职能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职能对该类涨价行为进行深入调查,确定其中有无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或者有无相关行业协会促成共同涨价。如果存在此类情况,在房租、水电气等费用无明显上涨的前提下而涨价,应当对相关经营者进行依法惩处,这也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

榆林地处黄土高原,古往今来饱受兵燹,却留下羊杂碎这一道美食,并留下一代代榆林人早上起来相约一起品尝各家羊杂碎的美好回忆。有人认为,在榆林范围内,恐怕很难再找到第二种民间食品能够与羊杂碎相媲美。羊杂碎对于榆林人来说,早已脱离了简单的美食概念,而被赋予了一种特别的家乡情怀。

但这种传统美食,却在一次次的轮番涨价中,似乎有种不接地气的感觉,两三个人吃一顿羊杂碎和肉夹馍,价格却与KFC的早点套餐持平甚至赶超。2007年,兰州市物价部门针对市内的兰州拉面出具政府指导价,根据面馆具体面食确定4个标准,拉面经营者不得超过限价销售拉面,以确保兰州拉面在游客心中留下较好印象,达到吸引游客等多元目的。

兰州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榆林市也应当坚持历史传承和创新相结合,将羊杂碎这一颇具地方风味的美食进行精准定位后推广,不能任由经营者随意涨价,否则不仅伤害了榆林人民对羊杂碎的热爱,也掣肘了羊杂碎的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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