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收合并公告
榆林市红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并经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的批准决定,由新设立的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30万元)吸收合并榆林市红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吸收合并后榆林市红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注销,原榆林市红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债权和债务均依法由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承继。为了维护原榆林市红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公告如下:请各债权人务必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未接到通知书的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前往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登记债权,并依可以要求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
榆林市红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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