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开展“五个我”文明交通提升行动
本报讯(肖元)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保护驾骑乘人员生命安全,近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暨“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五个我”实践提升行动。
“五个我”即,斑马线有人——“我停车”:当机动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请提前减速,并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不鸣喇叭催促行人、不争道抢行。斑马线无人——“我慢行”:当机动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遇前方斑马线无行人行走时,也请提前减速,低速通过斑马线,随时做好停车让行准备。无信号灯路口——“我礼让”:当机动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行经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灯的交叉路口,遇有行人正在横过道路时,请主动减速,礼让行人安全通过。车让人——“我示范”:请机动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主动做“车让人”行动的宣传员,当好“人守规”行动的示范员,通过自己的文明驾驶和文明骑车行动,带动身边的人自觉践行“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提升行动。人守规——“我点赞”: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请走斑马线,而且要快速行走通过,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遇到礼让行人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时,请礼貌回应,快速通过,为文明礼让的驾驶人和骑车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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