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声在村委会响起
调解现场。
白丽本报记者张建伟
5月21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鱼河法庭以巡回开庭的方式,在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由打架引发的纠纷案。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马小某系亲叔侄关系。2019年10月16日,原告与被告父亲发生土地纠纷,这对亲兄弟来到村委会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马小某叔侄俩出现了口角争执,后被告将原告打伤,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原告伤情为:急性颅脑损伤,颅骨骨折,面部软组织损伤,胸部闭合性损伤、创伤性湿肺,躯体软组织损伤。
2019年11月27日,榆林市榆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为轻微伤。同年12月2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对被告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原告出院后向被告主张赔偿,但被告拒绝赔偿,被告认为自己并没有故意殴打原告,是原告先骂骂咧咧并动手的,他是出于防卫才造成了原告受伤。况且他因这件事被公安机关拘留了10天,罚款了500元,所以不可能再给原告赔偿损失。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37558元。
鱼河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调取了派出所的卷宗,通过与原、被告进一步核实,了解到双方系近亲属,原告的母亲即被告的奶奶现已80多岁高龄,双方因琐事闹到叔侄动手打架并诉至法院的地步,实在让人唏嘘不已。为了唤回双方的亲情,达到普法宣传目的,办案人员决定在村委会进行庭审,并邀请村委会干部、乡镇调解员参与,同时邀请医生、律师及其他行业的热心人士共同参与本次庭审。
原、被告依次落座,现场开庭有序规范。5月21日14时30分,法槌敲响,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原、被告分别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在1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不相让。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亲叔侄关系,本案如果不能促使双方和解,则双方的矛盾将越积越深。为此,庭审后,在村委会干部、调解员及热心人士的共同参与下,大家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从情、理、法各个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被告从一开始不愿意承担责任,到后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作为晚辈不应该把自己的长辈打伤,愿意赔偿部分损失。原告也从一开始分厘不让到逐步认识到自己也存在过错,作为长辈不应该和晚辈计较,不应辱骂并刺激晚辈动手,同意放弃部分主张。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表示愿意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调解后,法庭为旁听群众发放了法律宣传资料,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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