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本报讯中央财政日前下达陕西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4867万元,用于支持陕西省榆林市、铜川市、安康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陕西省已有三批次共8个城市的试点工作获中央财政补助,累计达1.59亿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智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底,榆林市共建成养老床位2.3万余张,拥有公办养老机构29所、民办养老机构47所(其中医养结合机构15所)、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2所、农村互助幸福院1660所,并在5个县市区开展了“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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