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中心城区37个老旧小区要开工改造了
即将被改造的老旧小区
本报记者张倩 通讯员郝琴李高飞摄影报道近日,记者从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获悉,榆林中心城区37个老旧小区被列入2019—2020年改造计划,今年6月底前开工,年底完成改造。
据了解,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包括居住环境整治、楼体功能改造、民生设施完善、综合功能提升4个方面。若居民有自己出资改造强烈意愿的,可自行增加部分改造项目一并实施。具体如下:
居住环境整治。整治违法建设,清理拆除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整治环境卫生,治理小区“脏、乱、差”,清理堆放的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等环境污染问题,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统一规范,对小区围墙进行修复和改造。
楼体功能改造。房屋结构加固、屋面防水改造,整治楼内水、电、气、通讯、供暖线路,修缮楼梯扶手和楼道台阶、添置单元防盗门;建筑外墙及公共区域粉刷;在不影响建筑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小区可实施外墙保温和加装电梯。
民生设施完善。维修改造小区道路及停车棚(位);改造小区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路灯等管网线路;完善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停车场库等城市基础设施。
综合功能提升。改造或配建养老、托幼、便利店、便民市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完善消防安防通道和设施设备;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补栽花草树木,提升小区景观环境。
据悉,榆阳区“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改造老旧小区195个,总建筑面积126.6万平方米,房屋451栋,涉及居民1万多户。目前,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有37个。改造资金筹措方式为中央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对列入中省计划的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改造效果,按照项目总投资的10%安排奖补资金;区级奖补参照市级原则,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资金;对加装电梯的小区,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部的奖补;其他渠道资金筹措,包括产权单位出资、物业公司投入、居民自筹、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
按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三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9】1189号)精神,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主要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区范围内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产权、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以及与老旧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马露露报道6月2日,榆阳区凌霄塔德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邀请榆林市第一医院眼科医生,为辖区居民群众免费检查视力、...
榆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榆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