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三优先”助力脱贫攻坚
本报讯(惠亚洲)榆林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工作决策部署,2019年,该局每月听取资金保障组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召开3次党组专题会议、两次全市财政局长会,按照责任分工,对榆林市12个市县区脱贫攻坚情况进行包抓,15次赴市区县督促脱贫攻坚工作,做到扶贫工作优先谋划。
自脱贫攻坚开展以来,该局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参照省级扶贫资金管理模式,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保障扶贫资金优先到位。
为了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有序运行,该局下发了《榆林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榆林市财政局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贯彻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意见》《榆林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榆林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建设方案》《榆林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榆林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作导引〉的意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榆林市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榆林市财政局扶贫资金预算执行预警办法》等14个管理办法,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项目,确保扶贫措施优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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