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今年以来榆林市累计接受投诉举报477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47万元

榆林日报 2020-03-18 05:39 大字

本报见习记者张占林报道3月15日,是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榆林市在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凝聚你我力量”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联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促进信心增长、环境改善。针对疫情防控的形势,组织执法人员、商家、企业、媒体等各方力量,聚焦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对食品、药品、防护用品等重点行业,以及商品、服务质量、价格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安全稳定的市场秩序。同时,对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的信息动态及时公布公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督促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市场有序、公平竞争,围绕消费热点行业领域,加强对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教育培训、指导。疫情发生以来,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严格要求和措施,全力维护市场秩序,重点针对超市、市场、药店等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借新冠肺炎疫情之机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发放倡议书,号召广大生产经营者汇聚力量,积极参与”三保”行动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截至目前,榆林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2起,结案34起,正在查处18起,共计罚没款24.25万元。

不断完善调处和解机制,促进多元化解、效能提高。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完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及时化解消费风险,提升纠纷解决效率。落实“首问负责制”,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举报,严格遵守投诉处理时限要求,遇到消费者投诉,第一时间倾听消费者的诉求并妥善处理和化解,杜绝矛盾升级,避免出现沟通不当引起的再投诉。

充分发挥消保委优势,联合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指导、消费体验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促进素质提升、监督提效。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线下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和诚信教育。强化自媒体建设,打造消费维权品牌栏目。利用市场监管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深入宣传行业经营规范要求、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等内容,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的主体责任,恪守信用底线。在网络交易平台植入放心消费页面,展示诚信经营商家。同时通过12315平台、微信、网络、报刊等媒体及时发布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帮助广大消费者规避消费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依托网络问政等各投诉举报平台和消保维权服务站,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15平台投诉举报作用,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日常生活必需品哄抬物价的投诉举报处理。通过在各商家醒目位置张贴12315热线标识,制作专题片,电子屏宣传消费维权主题等方式,深入开展消费引导教育,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疫情期间,12315热线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得到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

今年以来,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4778件,其中投诉1798件、举报121件,咨询2.78万件,已全部及时分流督办,挽回消费者直接经济损失达1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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