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榆林日报 2020-03-10 03:52 大字

根据工作需要,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2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纹身、无重大传染疾病、无听力视力障碍、无口吃,形象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28至40周岁,身高165厘米—180厘米,无严重肥胖;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持A1驾驶证且驾龄在5年以上,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6.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

7.个人无异常信用记录。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3日;

2.地点: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综合科(315室);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填写《驾驶员报名表》,提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驾驶理论及技能测评、面试。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驾驶理论及技能测评、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经体检、考察,由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四、管理、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管理,招录人员确定后,由招录人员与榆林市胜铭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榆林市胜铭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用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待遇标准参照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在岗临聘驾驶人员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用工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有权随时解除劳动派遣合同。

3.本公告由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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