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出台十条措施应对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本报通讯员 贾军飞
为克服疫情影响,深入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八条措施的通知》精神,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榆林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条措施》。
持续加强疫情防控
利用多种形式,向贫困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帮助贫困群众增强防控意识,遵守防控要求,提高防控能力,落实防控措施,维护贫困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时监测、统计、上报贫困人口、帮扶责任人涉疫情况,坚决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对因疫情防控需要,贫困人口采取集中隔离措施产生的费用,由各县区妥善解决。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疑似贫困患者,及时给予救治并做好心理疏导。
认真调查疫情影响
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疫情影响的动态监测、风险排查、预警防范,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毕,并逐户建立排查台账。针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存在脱贫困难的未脱贫人口,找准症结,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科学精准实施帮扶,严防疫情影响脱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保障困难群体生活
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生活,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政策,根据需要可直接给予临时救助。打破户籍限制,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导致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等人员,要实行台账式管理、专人化保障,及时帮助其解决米、面、油、菜、衣、被等基本生活用品需求。
着力推进转移就业
疫情防控期间,全面统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出行需求,提前做好健康认定、对接互认工作,就近集中归并,于2020年3月15日前安排三个时间段统一送达返岗复工。对组织实施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等,按输出贫困劳动力数量给予奖补。充分利用扬榆劳务协作机制,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自行外出务工或到岗复工的贫困劳动力,按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具体标准和程序由各县市区制定。
增设扶贫公益岗位
积极开发村级疫情防控岗位,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批临时性防控公益专岗,新增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护林、设施管护、看摊护院等临时性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并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可从各县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80%用于公益性岗位和支付贫困劳动力劳务费。
支持带贫企业复工复产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等带贫市场主体,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已使用贷款或期间贷款的,根据带贫规模按基准利率标准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且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扶贫车间、当地企业、参与东西劳务协作的扶贫企业、合作社等带贫主体,根据带贫规模和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向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企业,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抓住春耕、春种关键时期,引导、支持、帮助贫困群众抓好春耕备耕,以县为单位集中组织货源、统筹统购,以村为单位分散发放,确保种苗、化肥、饲料、农机具等有序安全供给。做好资金支持、技术服务、畜禽防疫等工作。对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种植、家庭养殖、庭院经济等“短平快”项目的贫困户加大奖补力度,资金直接补贴到户。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延期、快贷,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还款的贫困户,延长还款期限,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对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简化工作流程、加快贷款审批进度,做到快审快贷。
推进扶贫项目建设
对符合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要求的项目,对有利于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项目,已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要优先安排实施;未纳入的要简化入库程序和公告公示流程,及时纳入并安排资金支持。凡具备复工或开工条件的扶贫项目,要支持和组织推动项目建设,尽早复工开工;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资金、项目计划的下达,开展扶贫项目设计、评审等项目实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加快招投标进度,提前备工备料,为及时开工创造条件。鼓励采取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贫因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
畅通消费扶贫渠道
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启动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本级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产品进行公示。做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滞销卖难的农产品要制定专门的销售方案,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组织各类帮扶单位采取点对点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优势,支持和引导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采取上门收购、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等方式,解决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卖难问题。
帮扶干部下沉一线
榆林市各级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全部到岗到位,根据帮扶村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农村基层党组织缜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排查疫情影响,掌握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安排贫困户复工复产,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各级帮扶单位要及时了解贫困村、贫困户困难和需求,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帮扶。在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褒奖,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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