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产企业要防控、生产“两不误”

榆林日报 2020-02-10 05:49 大字

本报记者高苗报道 企业人员相对密集,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对象;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要阵地,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如何统筹做好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两不误”?

2月8日下午,在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工信局副局长韩智伟表示,统筹做好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重点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规范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按照中省市的要求,除正常生产的企业外,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组织辖区内企业分别在2月9日以后、2月20日以后、3月1日以后,分三批按轻重缓急复工复产。各企业要形成科学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返岗方案,报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产。

科学严格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从主体上来说,要重点抓好企业员工的疫情防控。各企业要按照中省市的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的摸排、身体的检测、承诺书的签订等返回前的准备工作,返岗人员范围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做好返岗员工返回中的管控,确保返回人员路途安全、信息可追踪;做好返回人员和全体员工的管理,要求员工佩戴口罩、定期测量体温、勤洗手讲究个人卫生,加强日常防控。从区域上来说,企业要把好一个出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设点检查、检测、登记;管好生产区、经营区、储藏区、办公区、生活区、活动区、留观场所等重点区域,定期消毒、定时强制性通风换气,合理安排用餐,工作面人员密度不得低于5平方米/人,员工之间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从管理上来说,重点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对不遵守规定的员工要严肃处理。要确保做到防护物资储备到位、规范的留观场所准备到位,该隔离的隔离、该留观的留观,对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的企业要立即停产停工,及时向属地县市区、开发区汇报,第一时间按程序妥善处置。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细化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榆林市即将印发《关于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各有关方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坚守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要加强督促检查,细化落实工作举措,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

新闻推荐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0号)

扫一扫,查看《返岗返工返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全文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

榆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榆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