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发布2号通告 重点人员须主动报告刻意隐瞒将追责
本报讯(记者许森枷李长江)1月27日,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2号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近期留滞榆林行政区域内的武汉来榆和返榆人员自主居家隔离,主动报告车辆及人员相关信息;对刻意隐瞒、不主动报告人员,经排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通告指出,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执行武汉来榆和返榆人员自主报告制度。
通告要求,2020年1月8日以来,留滞榆林行政区域内的武汉来榆和返榆人员均应按要求自主居家隔离,并通过0912-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主动报告车辆及人员相关信息。车辆信息包括车型、车牌号码、车主及驾驶员信息、来榆日期、停靠位置等。人员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来榆日期、来榆交通方式、健康状况、住所位置等。根据车辆或人员所处位置,由相关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向自主报告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和医疗检查。对有体温异常或其他不适症状的自主报告人员,卫生防疫部门要无条件收治,按医学要求进行隔离和检查,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
通告进一步指出,对刻意隐瞒、不主动报告人员,经排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各县市区实行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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