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发出扶贫项目资金 精准安排使用“提醒函”
本报通讯员米芬报道近日,榆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书面提醒12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提醒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高于本县上年度平均水平的非贫困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短板弱项和巩固脱贫成果精准安排项目,提早研究制定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和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全面加强项目库管理和项目审批管理、实施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公告公示管理、绩效管理和建后管护,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负面清单”制度和贫困县约束机制,将绩效管理纳入项目资金管理全过程;确保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规模,保持力度不减;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及时精准安排项目,及时规范下达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建立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台账;落实好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指导,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监管责任分级落实到单位、到人。
据了解,市脱贫办将于2月中旬,对榆林市12县市区中省提前下达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资金规范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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