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戴征社主持并讲话

榆林日报 2019-11-01 05:47 大字

本报记者高苗报道 10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征社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杜寿平,市政府党组成员王华胜,市政协副主席麻占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红新,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胡立平,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际出席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日程和议程。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林市2019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和榆林市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榆林市防沙治沙“十三五”中期工作报告;听取市政府两名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报告,并对履职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王华胜同志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贾鹏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戴征社要求,榆林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强化政策研究,下大力气打好“组合拳”。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扎实做好征管工作,切实提高收入质量,确保应收尽收。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保障中省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榆林市阶段性重大事项及民生事业等刚性支出需要,努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沉淀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支撑。

戴征社强调,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表决稿)》,待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正式颁布生效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条例宣传工作,着力扩大条例知晓率,为条例有效实施奠定良好基础。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践行“节水优先”方针,确保各项节水指标和一系列节水举措落实到位,为破解榆林市水资源短缺瓶颈提供有力保障。要继续发扬“治沙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好“八大林草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确保做好防沙治沙各项工作。

戴征社要求,检察机关要把公益诉讼作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着力点,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主动高效开展工作。要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公益诉讼的知晓率,从群众中获取源源不断的支持力量。市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法治意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审判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依法及时做好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理、裁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戴征社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不断总结对“一府一委两院”组成人员任后监督的成功经验,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履职情况报告。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党和国家的事业放在心间,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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