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榆林
刘静妮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当前,榆林市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社会治安满意率逐年提升,与2018年相比,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20.6%和7.3%。但榆林市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和深化改革攻坚期,维护社会稳定仍然面临挑战。
榆林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提出:“要坚决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把工作基点放在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我们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政法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扛起稳定第一责任,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为榆林市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环境。
加强政治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建立党委常委会平安建设形势分析会制度、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明察暗访制度、测评通报制度等体系,实现平安建设的制度化、系统化、精细化;抓住陕西首批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城市的有利契机,坚持边试点边完善、边总结边提高,努力为全省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榆林方案”。
加强问题导向。建立征地拆迁、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抽调综合素质高、专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调解重点信访积案;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好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力量;继续做好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三防”基础建设,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榆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持续强化法治教育,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察制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举措,健全干警因公负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千方百计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安身、安心、安业;认真贯彻《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依法严惩暴力袭警等妨碍执法的行为,特别是加强对扫黑除恶一线干警及其家属的人身保护;加强政法部门队伍建设,加大与法学会、政法院校合作,提升干警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本领,为平安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加强科技运用。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运用大数据可视化、全程留痕等优势,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流程,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深化执法公开,全面推行审务、检务、警务、狱(所)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监督执法司法活动;树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和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法律服务系统建设,在基层综治维稳中心打造统一的信息应用平台,进一步提升平安榆林建设的现代化水平。
加强群众工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借鉴“枫桥经验”,调动各行各业人员,打造政法工作新的增长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思想认识、大案要案、重点线索、“打伞破网”、行业治理上再突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新平安宣传理念和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开展宣传,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善学善思,善作善成,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榆林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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