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政府为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购买保险 发生意外最高可赔11万元
本报讯(记者许森枷李长江)4月16日,榆林市召开“两元民生保险”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榆林市政府出资为榆林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购买保险,将保险业引入灾害救助领域,每个自然人累计赔偿限额为11万元。
记者了解到,“两元民生保险”是在榆林市部分县区实施的“一元民生保险”的基础上,由榆林市民政局牵头,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金融办配合组织开展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负责理赔。
据了解,保障对象为榆林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包括户籍居民、暂住人口及流动人口或在榆林区域出差、旅游、务工、参与抢险救灾的人员。保费金额按照榆林市上年度公安户籍核定人数计算,每人每年2元,所需资金由榆林市级财政承担。保障范围包括自然灾害、见义勇为、火灾爆炸事故、拥挤踩踏事故、传染病事故、恐怖活动事故、精神病人伤人事故、重大恶性案件事故、高空坠物伤人事故责任以及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责任10项。
在保险期间,每个自然人累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参保人发生意外时,应立即拨打“95518”专线报案,准备基本材料并配合现场查勘、资料收集、损失核定,提交索赔申请书、相关证明和票据等索赔材料,最终等待人保财险榆林分公司拨付赔款。
据介绍,“两元民生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保险业引入灾害救助领域,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转移、分担和损失补偿作用,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协助政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重大灾害事故,建立起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灾害救助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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