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成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

榆林日报 2019-04-05 06:08 大字

本报通讯员赵乐乐报道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榆阳区被确定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

从2015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先后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确定了3个省、50个地市、279个县为中央试点单位。榆阳区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突出,在去年11月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议上,作为唯一的西部地区改革试点县区代表介绍了整区推进改革的做法经验。

近日,农业农村部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中选择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北京市海淀区、榆林市榆阳区等20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供各地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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