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临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

榆林日报 2018-12-24 10:21 大字

核心提示

不断强化驾驶人、车辆和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态势;倡导绿色、文明、有限、有序燃放,明确城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

本报记者葛蕃报道 12月21日上午,市长李春临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榆林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落实〈榆林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追责问责办法》《榆林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提案。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积极主动整合资源,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把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以治理隐患为导向,强化基础、狠抓源头、严格管控、夯实责任,大力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设施建设,不断强化驾驶人、车辆和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切实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和交通执法管理,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确保榆林市道路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逐年下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轻重缓急、长短结合的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坚持协同共治、各尽其责,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格局;坚持重在管理,严格执法,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态势,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坚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做到责任落实、保障有力、严格奖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年关将至,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传统风俗,倡导绿色、文明、有限、有序燃放,不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原则,明确城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及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种类和燃放需遵守的规定,明确违规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绝对安全,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音污染、减少榆林市火灾和伤人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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