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林市自来水公司等9家单位列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的公告

榆林日报 2018-11-15 08:51 大字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榆林市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实地核查,以下单位在开展业务中存在异常情形,且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已列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现分别在《榆林日报》和“信用榆林网站”予以公告。

列入异常名录2年内异常情形消失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名录期间,再次发生违规行为的,将把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列入严重违规“黑名单”。

榆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榆林市党政群机关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新闻推荐

交警进驾校宣传交安知识

11月13日,榆横交警大队民警走进驾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通讯员李鑫摄华商报讯(记者杨虎元通讯员李鑫)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

榆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榆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