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考核指标 改进考核方式 优化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指挥棒” 考出干劲和活力
本报记者 高苗
全省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以来,榆林市不断加大考核工作力度,推动了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出现了考核指标针对性不强、评价弹性空间较大、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自2017年10月起,市考核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座谈讨论,在深入调研和统筹谋划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榆林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榆林市产业园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榆林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三个办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后全面形成了贯通榆林市上下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通过修订完善“三个办法”,进一步精简了考核指标、改进了考核方式,完善优化了考核评价机制,使目标考核工作更加科学管用、推动发展手段更加务实有效、“三项机制”运用更加精准鲜明,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考”出实效
“三个办法”指标任务都围绕中省市工作重心,结合被考核单位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考少考精考重点,剔除可有可无的考核指标,向“靶心”聚焦,推动了榆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8年一季度榆林市完成生产总值785.59亿元,同比增长7.6%;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6.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975.82亿元,同比增长10.9%;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8.97亿元,同比增长11.8%;地方财政收入101.95亿元,同比增长40.1%。
“考”出动力
“三个办法”既注重分类差异考核,又注重季度考核和多元评价,通过全方位多角度评价,切实挤掉考核“水分”,倒逼责任落实。
今年一季度,榆林市按照季度考核办法严格实施了考核,考核结果在榆林市范围内进行点评通报,对各类别排名靠前的县市区、部门和园区进行了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6个县区、21个部门和3个园区进行了点名批评,并印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真正考出了压力和动力,有力地推动了目标任务的落地落实。
“三个办法”将省市“三项机制”精神贯穿其中,坚持考人与考事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抓两头带中间原则,不仅注重加大对实绩优秀单位和政治坚定、担当作为干部的鼓励激励力度,而且注重加大对实绩一般、较差单位和不作为不担当干部的约束惩戒力度,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为榆林市追赶超越凝聚起强大动力。
2018年1至5月份,榆林市对照“三项机制”运用考核结果调整副科级以上干部252名,其中,鼓励激励干部193名,容错纠错干部31名,能下调整干部28名。
“考”出新意
为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展季度考核,市考核办5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责任部门分别制定印发了季度考核评分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季度考核指标和评分办法,并汇编成册,印发各被考核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执行。
下一步,市考核办将监督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各自印发的评分办法进行季度考核,力戒纸上考核、电话考核和凭印象考核等问题,确保季度考核真实反映被考核单位一个季度的工作成效,真正推动被考核单位盯住任务抓工作落实。
再好的制度落实是关键,按照季度、年度考核办法,市考核办将统筹汇总各季度各类别单位考核结果和排名情况,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奖惩,该表扬的通报表扬,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问责的严肃问责,该在年度考核总分中加减分的记录在案,待年底计入,认真扎实推进“三个办法”落细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新闻推荐
一、目的意图:为实现“沙漠绿洲城生态宜居市”的创建目标,努力提高榆林市民对榆林市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参与度和满...
榆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榆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