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戴征社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本报记者魏丽娟报道 8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征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发改委主任郭培才,副市长杨东明,市政协副主席贾正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思泓;市监察委员会、市中院,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建规局、林业局、创建办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际出席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日程。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2018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榆林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并以表决的方式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林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林市2018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榆林中心城区棚改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并予以通过;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在分组讨论期间,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中办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棚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推进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品位、完善功能设施的重大基础建设工程,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工作。下一阶段,相关部门要综合考虑中省政策和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六项原则,及时调整思路、调整项目,科学选定棚改项目,坚决防控债务风险,努力实现项目的“收支平衡”,切实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完善工作机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持之以恒的推进,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基础工程抓实抓好。
会议指出,榆林市“创森”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县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森”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注重发挥专门工作机构作用,明确阶段任务和时间表,一项一项按计划做好工作。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资金筹集模式,设法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创森”工作,分担财政投入压力。要更多关注生态文化打造,培育强化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创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会议向新任命的11位同志表示祝贺,希望他们不忘誓言,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推动榆林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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