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职务之便 将公司23万余元占为己有

华商报 2018-06-13 03:39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姚轶群)榆林市某服饰公司员工马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23万余元货款占为己有,拒不归还。6月4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经侦大队将马某某抓获。

今年4月,榆林市某服饰有限公司经理报案称:其公司员工马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23万余元货款占为己有,拒不归还。接案后,榆横经侦大队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28岁)抓获归案。

经查,马某某自2013年起一直担任榆林市某服饰公司外地市场库管,其间从客户处结算货款23万余元,没有上交公司财务处,而是将款项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归案后,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已被榆横公安分局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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