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司法局:“八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榆林日报 2018-06-08 09:12 大字

本报通讯员薛秀琴

市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八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每一条措施都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工作专班、一份实施方案、一套动作流程、一项考核机制,努力为新时代榆林改革开放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开展《陕西省营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开展村“两委”换届、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在12348法律咨询热线设立营商环境专席,遴选12名资深律师为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事项“只跑一次、当日办结”工作机制,全市法律援助申请从提出到受理指派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组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分团,指导律师事务所与重点项目开展结对服务;为企业、市场主体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备法律顾问,及时主动进行对接服务,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建立涉企纠纷解决机制,根据行业分布特点和运行规律,健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物业服务5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完善调解机制,提升调解员的调解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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