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心 交300万准备开超市 遭出租方违约难进驻
缴纳300万元费用准备开超市,却在准备进驻装修时遭遇出租方阻挠。近日,陕西恒生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公司)就遇到这样一起“爽约”事件。对此,榆星广场主体公司榆林市鑫玮兴业商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玮兴业公司)拒绝接受采访。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分析认为,鑫玮兴业公司单方违约行为,致使恒生公司预期可得利益受损,除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该赔偿恒生公司预期损失、被第三人索赔损失、既得利益损失等。
签约
约定年费用300万租期12年 首笔钱已打入对方账户
2017年11月14日,恒生公司与榆星广场主体公司鑫玮兴业公司经过协商,签订了榆星广场负一层商业合作合同,恒生公司入驻榆星广场负一层开恒生超市。
华商报记者在恒生公司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看到,双方协商的结果为:租赁费和物业费共计300万元每年,租赁期限为12年,即从2017年12月1日至2029年11月30日,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恒生公司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给鑫玮兴业公司费用叁佰万元(含租金1万元,物业费299万元)。
“本来我们这笔租金不需要在近期打完,但是出租方称资金有困难,希望能早点打款。”恒生公司总经理贾向辉称,随后在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2月1日、2018年4月18日分三次向鑫玮兴业公司法人代表纪宏栋的个人账户中打入50万、100万、150万元。
随后恒生公司与装修公司、全国各地众多商品供应商及货架等超市运营设备公司签订了5000多万元的合同,并将恒生超市榆星商场布局设计提前传给榆星广场工作人员,做好一切入驻准备工作。期间,榆星广场还在门口打出“热烈庆祝恒生超市入驻K-01榆星广场”的条幅。
违约
多次申请进场装修 均遭出租方拒绝
洽谈、签合同、入驻装修、经营……谁也没想到,一切的计划后来都要泡汤,恒生公司还得承担与曾经签订的装修、采购合同违约问题。
2018年1月6日,恒生公司准备进入榆星广场开工建设,但遭到鑫玮兴业公司的拒绝,在随后的3个月时间里,恒生公司多次向鑫玮兴业公司申请进场装修,均遭到拒绝。
“今年4月份,我们就陆续接到装修公司、商品供应商以及设备厂家提出的赔偿诉求。”贾向辉告诉华商报记者,由于本次商业合作行为涉及金额较大、涉及面较广、牵涉商家众多,所以他们向榆林市政府相关领导反映问题。
“刚开始对方要求打款打入个人账户而非对公账户就觉得奇怪,但因为洽谈还比较顺利就没有多想。”而对于这一点,贾向辉发现对方违约后,他才意识到对方可能是为了减少税收上的麻烦。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该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一栏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其中称本合同因乙方违约而提前终止的,则甲方有权没收本合同项下之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因甲方违约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当无息双倍返还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如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则违约方应予以补足。
承租方
其他商超给的年租金 高于原租赁方
为什么鑫玮兴业公司多次不允许恒生公司入驻装修?对此,贾向辉介绍,“我们一年的租金和物业费用共计300万元,而另一家西安的商超给的年费用高于我们,所以对方不想给我们公司租赁了,才出现阻挡我们入驻装修的情况。”
据了解,位于榆林市文化路与保宁路十字的榆星广场占地9万平方米,入驻了国内外一线众多品牌,包括餐饮,电影院,健身房,运动休闲服饰,男女装服饰,童装系列,儿童娱乐园。而鑫玮兴业公司系榆星广场的合法运营主体单位。
近日,华商报记者试图联系到鑫玮兴业公司法人代表纪宏栋,起初对方处于关机状态,后来电话开机后,对方拒接。华商报记者以短信的方式向对方说明意图后,纪宏栋回复短信称可直接与该公司“曹总”联系,并提供了电话号码。记者拨通并说明来意后,对方称:“行了啊,我也不接受你的采访。”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律师
单方违约需赔付违约金及预期损失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鑫玮兴业公司多次不允许恒生公司入驻装修的行为构成违约,因双方所签订租赁合同系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恒生公司负有按时缴费的义务,鑫玮兴业公司负有提供租赁场地的义务。
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行为,恒生公司将费用缴纳至鑫玮兴业法定代表人视为公司授意,恒生公司自缴纳完毕费用时即履行完毕合同义务,鑫玮兴业公司恶意扰乱租赁物使用的行为系严重违约行为。
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因一方违约而提前终止的,应当无息双倍返还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如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则违约方应予以补足。”赵良善认为,鑫玮兴业公司单方违约行为,致使恒生公司预期可得利益受损,同时面临多个第三方索赔损失严重,因此,鑫玮兴业公司除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该赔偿恒生公司预期损失、被第三人索赔损失、既得利益损失等。
同时,鉴于本合同存在多方利益,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起诉于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否则双方的损失会更大。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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