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解读(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下)

榆林日报 2018-05-02 14:08 大字

主要措施

供气

◆“一单到底”故障维修服务

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西安秦华经验”,将企业用气办理业务原需的26项流程事项分类简化为“一站式”“最多跑一次”“零跑腿”等三个类别15项事项。各县市区、开发区天然气供应企业要对标先进,优化办理流程,并制定具体改进方案。

压缩周期,一单到底。将集中报建客户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榆林中心城区小型工商客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客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其他市县距离中压管道1公里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公里以外范围,8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已具备通气条件的分户挂表客户,预约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通气;散户安装客户缴费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

推广“一单到底”故障维修服务。接到燃气事故报警后,抢险人员4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险,用气故障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拓展服务,提升能力。依托“96777”服务热线和手机APP等渠道进一步拓宽服务方式,为用气企业提供24小时业务咨询、故障报修、紧急事故抢险、投诉等综合服务。继续推进投诉处理全过程管控,接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答复。供气企业定期对省内重点用气企业开展满意度调查,精准了解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每一年为工商客户提供一次免费安检。

巩固气源,保障供气。针对榆林市天然气冬季保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极端情况下,执行天然气减限方案,努力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督促上游气源单位及下游城市燃气企业有效联动,加快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开展冬季高峰外购LNG调峰气源采购,燃气企业要针对冬季供气缺口,提早动手购买LNG,满足紧要关头调峰用气需求。

多措并举,确保临用。支持供气企业对短期内无法具备供气条件的用户,采取压缩天然气(CNG)或液化天然气(LNG)点供等临时供气措施,满足用户用气需求,待具备管道供气条件后,及时调整供气方式。市县政府应组织规划、安监、质检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完善临时供气措施审理流程及相关设计、建设标准。

深化直改,降低成本。坚持非居民用气体制市场化改革,研究天然气直供政策,积极争取有利于榆林市的价格政策。推广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分布式能源、“煤改气”、工业集中区等用户提供直供服务,减少供气中间环节。对直供用户天然气管输价格可在政府定价基础上由供需双方协商下浮,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供水

◆压缩办理时限;因检修、施工等临时停水的,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

压缩时限,方便客户。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在报装手续、现场勘查、工程设计、工程安装等方面逐项承诺工作时限,将企业供水办理全流程时间缩短至城市供水59个工作日,县城及县市区所辖各个园区供水25个工作日。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对道路挖占所需市政、园林、交警等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

拓宽服务,提升品质。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厅式”办公和首问责任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理开户或新增用水手续,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和材料清单,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当日给予明确答复。继续优化24小时抢修维修热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修复用水故障,实现供水正常。实行在媒体和政务大厅公开水质、水价、供水单位服务电话的“三公开”制度。因检修、施工等临时停水的,供水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发现供水设施损坏或者遭到破坏等原因造成停水的,供水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组织抢修,必要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启动供水应急预案。

改进监管,保障安全。不断强化供水安全意识,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水质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切实管控水质风险。运用大数据管理、信息化控制等手段,实时在线监测水质、水量、水压,实现水源、水厂全天候在线摄像监控。强化巡查巡检机制,对水源、水厂、管网等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提升能力,创新服务。大力发展供水自动化和信息化,实现在线管理,有效降低水耗、电耗和能耗。在实现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基础上,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核算成本,科学定价。推进智慧水务建设,规范收费形式,积极推广使用电磁流量计、NB_IOT水表等先进计量仪表,实行按量计价、无线远传抄表收费。针对供水系统薄弱环节,优先配置完善各种服务设施和硬件,不断提高服务效率。组织实施供水管网敷设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不定期组织进行暗访督查,对受水企业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供暖

◆优化用暖审批流程;根据当年度天气变化,适当调整供暖时间

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用户提出用暖申请,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日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经办人。供暖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现场并出具初步方案。需要办理过户、销户、变更供热手续,材料齐全的,审查合格当日内予以办理。在现场勘查、出具报建图、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开阀供暖等环节压缩时限,办理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

信息公开,客户至上。市县区城建管理部门应督促供暖企业在营业场所、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服务承诺、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切实做好供暖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设立和公布服务投诉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到投诉3日内给予答复,5日内办理完毕。

落实标准,确保质量。根据当年度天气变化,适当调整供暖时间。根据气候条件,严格执行本地区集中供热管理相关规定;采暖期间,室内供热温度应保持温暖、舒适,不得低于对外公示温度。

强化运维,保障供应。供热企业要加强供热管线及附属设施定期巡查、维护、保养,确保供热管线正常使用。供热企业在供热期间接到故障电话后,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较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特殊故障不能按时排除的,应及时向用户说明情况;因供热、供电、供水(检修)造成的停暖,提前24小时通知热用户;因故障性停电、停水造成的停暖,及时通知用户,原因消除后立即实施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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