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森”正当时 榆林市大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本报记者 徐子昕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2018年全市林业工作座谈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注重规划设计,突出抓点示范,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榆林生态环境建设。”
为此,榆林定下坚定目标:到2020年,形成基本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6%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加强组织领导 形成全盘格局
榆林市把“创森”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执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成员单位等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部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重点工程的实施,要求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
“在实施方案中,大家各负其责、互相协调,保证全市上下形成‘创森\’一盘棋。”市林业局局长吕学斌介绍道,“比如,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舆论、做好宣传工作,市考核办要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市发改委负责安排工程建设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财政资金的落实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市创建办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督查、督导等。”
加大资金投入 提供坚实保障
今年,榆林市将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和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市、县市区政府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
市、县市区政府要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有增幅,投入到位。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林地资源,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开发政策,吸引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和业主投资榆林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有一定规模的林业产业园、生态观光园、生态文化创意园和人居森林社区。通过对城中村农民的集中安置,将置换土地部分收益用于绿化建设和惠民产业发展。
建立考核机制 强化落实责任
重督查、强考核,是开展“创森”的必然要求。
榆林市将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将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
“主要领导是‘创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编制本辖区的创建方案,将年度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和包抓领导。”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拓飞说。
市创森办、市创建办要加强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的进度统计和督导检查,建立月报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定期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对在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情况实行问责机制。
强化工程质量 确保长效发展
榆林市将实行工程建设地方政府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严把设计和施工关。各工程项目要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文件,严格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工程所需材料,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采购,材料由取得材料质量检验认证的技术人员核验,严格检查验收制度。
要落实管护责任,对建成的项目安排管护人员,并明确其责、权、利,制定各项管护措施和制度,确保各项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加强舆论宣传 引导全民“创森”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动员齐绿化的浓厚氛围。”市委书记戴征社要求,要赋予榆林治沙精神新内容,继续发扬艰苦朴素、坚忍不拔的精神,依靠科技、政策、社会力量等不断创新,丰富新时代榆林治沙精神新内涵,在全社会树立文明风尚和生态理念。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级各成员单位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榆林和谐发展、增强榆林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美丽榆林、幸福榆林”建设目标的重大意义。
同时,还将通过举办市树市花评选、知识大赛、生态文化创意大赛、杏树文化节、鸟类湿地拍摄大赛和大型图片展,利用广告、标牌、电子显示屏等手段,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促使广大市民形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共识,不断提高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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