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互联网+”执行方式 榆林市两级法院去年网拍成交额2.2亿元
本报记者王婷报道 2017年,榆林两级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背景下的执行方式,将网络司法拍卖作为破解“执行难”的新平台、新阵地,通过淘宝网、京东网等网络平台拍卖(变卖)财产720件,成交260件,成交总金额22957.11万元,溢价8264.5596万元。
从2017年4月开始,榆林市两级法院率先尝试网络司法拍卖,由传统的委托社会机构拍卖转变为通过法院在淘宝网、京东网的官方平台实现网络拍卖。同时,通过法院的官方微信、官方网站及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拍卖公告,以吸引更多的潜在竞买人。
相对于传统的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能够有效杜绝“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问题,也能够获得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参与方式简单,吸引更多公众参与竞拍,提高拍卖财产的溢价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榆林中院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网络司法拍卖的流程、人员分工等,并成立专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网络拍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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