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完善考核办法,突出固投等硬指标,实行分类考核,与“三项机制”深度衔接 榆林“三把标尺”为年度考核立新规
本报记者高鹏 赵小军报道 3月1日,记者从全市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暨2018年工作部署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市委、市政府及时修订完善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追赶超越季度点评考核和园区考核三个办法正式开始试行。与原先的考核办法相比,这三个考核办法在指标体系设置、考核方式、结果运用等上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力争使目标责任考核真正成为引领发展的“指挥棒”和“风向标”。
“这三个考核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指挥棒,是从制度层面确保市委、市政府发展思路、工作目标、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总抓手,也是引领新时代榆林发展和实现高质量追赶超越目标的助推器。”市考核办负责人表示。
突出固定资产投资等硬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修订出台的三个考核办法突出了考核固定资产投资,而且将其作为一项硬指标,覆盖到县市区、部门和园区。
此外,在体系设置上,对照中省赋予的历史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改革创新、生态文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从严治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考核导向,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力求科学合理地设置目标责任,确保目标任务与全市发展的阶段性需求相适应。
为考准榆林市重点、难点工作,三个考核办法还以考少考精考重点为原则,一般业务性工作不再列入考核,指标大幅缩减。比如,年度考核的个性指标,各县市区由过去近100项减少到40项以内,部门由30—40项减少到10项以内,园区只考6项。
对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分类考核
特殊的地理、资源禀赋条件等的差异,使榆林十二县市区习惯性被划分为北部县市区和南部县。新的考核办法完全改变过去“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考核方式,在充分考虑北部县市区和南部县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坚持化繁为简、化虚为实,对南北县市区实行分类考核,突出“硬指标”在考核中的决定性作用。对难以量化的指标,将设置评价要点,增强指标的可考性和考核的公平性。其中,北部县市区重点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以引领全市的发展;南部县重点考核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以支撑“三农”加快发展。
不仅如此,还将对市直部门进行分类考核,如经济发展综合部门重点考核优化发展环境,园区重点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实效和科技创新,以推动产业升级换代。对榆林市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专门设置了改革创新、“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百姓问政)三项指标,逐一下达到县市区、部门和单位,年度重点考,季度重点评,下大力气解决榆林市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发展水平。
与“三项机制”深度衔接
考核要有操作性,才能更好地发挥“指挥棒”作用。本次三个考核办法中,所有考核指标、加减分办法和结果运用都坚持可考可兑现的原则,真正做到实考严考硬考。同时,突出加强配套衔接,即以“三项机制”精神为统领,注重季度与年度、县市区与园区、奖惩办法之间,以及三个考核办法与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和扩大有效投资等考核办法的配套衔接,使三个考核办法之间,以及三个考核办法与其他专项考核办法之间形成合力,全面助推全市追赶超越。
“我们在结果运用上也注重科学研判,突出‘三项机制\’,把工作实绩作为衡量班子建设的重要标准,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使政策规定和考核指标有机衔接、深度融合、一体运用。”市考核办负责人进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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