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多部门发布《通告》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榆林日报 2018-02-14 12:24 大字

本报记者马龙报道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月10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通告》,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通告》指出,凡是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待自己的罪行,主动检举、揭发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在逃人员,有立功表现的,视立功的大小分别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方式有直接拨打“110”或拨打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举报电话、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及通过网络和信件举报。

(《通告》全文见本报今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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