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榆林市创新四项举措强化民爆物品管理煤矿涉爆安全生产“零事故”

榆林日报 2018-02-08 09:43 大字

本报记者白永林通讯员王振权 付景宜

2017年,市公安局坚持职责与协调联动、排查与打击同步、宣传与奖励并举、落实与检查互补的四个结合措施,管好占全省使用量半数以上的民爆物品,煤矿涉爆安全生产“零事故”。

夯实职责与协调联动并重

榆林市具有自行爆破作业资质的煤矿120处,民爆物品生产企业2家,爆破公司156家。如何管理好民爆物品成为市公安局近年来重点解决的课题。

2017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民爆物品管理任务分解表,汇编了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流程,出台了移送涉民爆物品犯罪案件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涉爆案件办理中的职责任务,规范了工作流程,细化了工作任务。完善了公安、工信、国土、能源、安监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健全了煤矿民爆物品审批供应由公安、能源、国土三家“会审”制度,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各环节专项治理的民爆物品管理格局。市公安局将夯实民爆物品管理主体责任作为管好民爆物品的首要工作来抓。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乡镇属地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及村级群防群治组织职责。市、县(区市)、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四级联动的民爆物品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态势。

责任落实与督导检查互补

隐患排查与打击整治同步

市公安局在民爆物品管理中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在全市部署开展了贯穿全年的拉网式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以不漏一家、不漏一人为工作目标,组织了一系列针对不同民爆物品使用主体、使用范围和存储运输环节的专项行动,采取集中统一检查、异地用警、市县联勤联动等方式,对煤矿、爆破公司等涉爆单位企业进行逐一走访检查,检查涉爆单位企业3900家次,发现关停“黑煤窑”“黑口子”858处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52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235份。

针对涉民爆物品犯罪问题,市公安局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并结合民爆物品生产来源特点,实现了对跨区域涉爆案件侦办的无缝对接、同步研判、同步部署和同步打击。2017年,全市共查破涉爆案件8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21人,收缴雷管8万余发、炸药5万余公斤,烟花爆竹622箱。省公安厅高度肯定了榆林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对打击管理经验予以推广。

宣传教育与奖励发动并举

为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全民促进民爆物品管理的局面,市公安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民爆物品宣传活动,与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打击涉爆违法犯罪行动的通告》,在媒体上组织全市所有涉爆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就严格管理使用民爆物品进行了公开承诺,广泛宣传民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涉爆物品安全常识。

加大对涉民爆物品犯罪的举报奖励力度,制定了群众举报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落实了4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拓宽了民爆物品犯罪线索来源,提升了打击效能。

包抓联系重点县市区工作机制,市委书记戴征社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深入涉爆单位暗访检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明7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深入涉爆单位暗访检查和督导调研。市领导开展“一竿子插到底”的暗访检查,促进民爆物品管理措施落实。公安机关对民爆物品管理实行市公安局、分(县)局、派出所的三级管理责任制;工信、能源、安监、商务、工商等部门均按照职责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完成了75家民爆物品储存库房和60辆民爆物品运输车辆的系统建设任务,有力推动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市公安局将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纳入常态化检查整治中,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民爆物品生产、存储、运输、销售、使用等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每个环节留有痕迹,具体责任到人。积极督促各涉爆单位企业切实履行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榆林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级领导

新闻推荐

榆林3条公交线路新增“市民大厦”站点市民办事更方便

本报记者刘涛通讯员李亚梅报道为配合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进驻工作,方便市民到政务服务中心新址办理业务,近日,市公交总公司在18路、19路、20路3条公交线路中新增了“市民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榆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榆林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