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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 进入林区 防火第一

榆林日报 2018-02-06 10:15 大字

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春节期间是火灾多发时段。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市民朋友也要注意一下森林防火,以免一时疏忽酿成悲剧。森林防火紧要期“十不准”:

①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地,牛羊牧工等人员进入林地不准带火种;

②不准在山边烧秸秆、烧地边烧灰肥;

③不准上坟烧纸、烧香烛、燃放鞭炮、投放孔明灯;

④不准在林地吸烟、野炊、烤火、扔烟头、打火把照明;

⑤不准放野火烧山、烧牧场,不准在林区砍柴烧炭,不准火烧驱蜂驱兽,不准用明火枪电网

狩猎,不准在林区熏鼠洞兽洞;

⑥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

⑦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等生产作业;

⑧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旅游、祭祀、庙会等活动用火;

⑨小孩、精神病人、痴呆憨傻、老弱病残人员必须有专人监护,不准进入林区;

⑩不准刁难、阻碍护林员、林业执法人员、森林防火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森林火警: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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