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开始报销啦 封顶30万元!

榆林日报 2018-01-24 09:23 大字

1月17日,笔者从榆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了解到,榆林2017年度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障报销已经开始,报销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3月31日,年度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报销标准:2017年度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达到2万元以上的纳入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扣除2万元的起付金,剩余合规费用分别按以下比例报销:

1.自付部分在2万元以上到5万元以下的,按50%的比例予以报销。

2.自付部分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到10万元以下的,按60%的比例予以报销。

3.自付部分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70%的比例予以报销。

报销流程:参保居民持身份证(参保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证、医保卡、银行卡信息(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收款人、开户行名称),到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调取本人年度费用报销明细表。

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出具大病保险结算单(结算单一式三联,医保经办机构、人寿保险榆林分公司及参保人各留一联),医保经办机构同时将结算单转人寿保险榆林分公司,人寿保险榆林分公司在收到大病保险结算单并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费用转入参保人提供的银行卡内。

城镇居民大病保障

报销标准:2017年度参保居民年度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达到1万元以上的,扣除1万元的起付金纳入大病保障资金报销范围。

1.未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自付1—2万元的按60%的比例报销。

2.按规定已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自付1—2万元的按60%的比例报销,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按10%的比例报销。

报销流程:参保居民持身份证(参保人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证、医保卡、银行卡信息(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收款人、开户行名称)直接到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文/梁亚玲

新闻推荐

交警送自制新春礼品 宣传春运安全

2108年春运大幕即将开启,为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宣传“春运”交通安全知识,1月22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榆横大队组织机关党员民警开展预热春运宣传活动。民警巧借车管所人流量大等有利条...

榆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榆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