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制改革 提升服务能力 榆林金融业改革开放40年发展综述
本报通讯员罗慧媛
40年来,乘着改革的春风,榆林金融业主动响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自治区发展战略部署,围绕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定位呼包银榆最具影响力城市,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步伐,切实提升地方金融机构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金融业的管理与决策水平、内部控制机制、全面风险管理发生了脱胎换骨的转变,服务功能也得到了全面提升。
夯实基础大步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正式颁发,人民银行榆林分行正式独立依法履行中央银行职能。2004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榆林监管分局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榆林中心支行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部分监管职能分离,榆林“一行一局”的金融监管框架正式形成。再到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分离发展与监管职能、分离监管规制与执行职能,榆林银保监局正式成立,“一行一局”的金融监管框架逐步细化,进一步完善了地方金融管理体系。
20世纪90年代,榆林地区金融体系开始逐步健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业务初具规模,1996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榆林市分行成立,成为榆林市唯一一家政策性银行;2000年后榆林金融市场发展和改革进入快速轨道,保险、证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中介方兴未艾,金融机构种类和规模不断健全,高峰期就达到28家银行、36家保险机构、9家证券期货机构,经工商登记并纳入主管部门监管的民间融资中介机构就有3大类111家。
勇毅笃行谋突破
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和改革进入快速轨道,榆林市金融机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迸发,从改革开放初仅有简单的存、贷、汇业务,到90年代联行电子汇兑业务的开通,实现了榆林市网点储蓄通存通兑,到现在银行卡业务、结算业务、基金业务、理财业务、咨询业务等各种中间业务的推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大额存单、商业票据、投贷联动、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业务相继开展,满足了榆林市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多种资金需求。
榆林市金融机构积极推动榆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一方面,建立健全了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截至2017年年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归集约20万个自然人、5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将民间融资中介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早在2015年成功将2家小额贷款公司和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为民间融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共享平台。
榆林市金融机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积极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2017年协助榆林市政府与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合作,共同组建榆林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市场手段联合民间资本的方式,增强民间资本参与资产处置的实力。
蓄势应对攻坚战
人行榆林中支整合信贷资源,协助当地扶贫部门,推行“政府+企业+金融+贫困户”工业助推模式和“财政+金融+现代农业科技园+贫困户”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以及“财政+金融+‘互联网+’+贫困户”电商扶贫工作模式,其中米脂县还被财政部、商务部确定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目前,人民银行榆林中支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9.5亿元,实现扶贫再贷款在榆林贫困县全覆盖,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向18.3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个人贷款余额7.53亿元,有效申贷率达到99%。
人行榆林中支与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联合建立榆林市票据贴现企业名单制度,对名单小微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执行优惠利率,优先办理贴现和再贴现。以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契机,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截至2017年底,榆林市累计通过平台实现应收账款融资8笔,合计金额26亿元。
通过强化与地方政府及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榆林金融业建立“一行一局”监管协作平台,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及时开展金融机构现场稳健性评估,深入推进宏观审慎评估,扎实开展存款保险评级,认真做好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不断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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