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神木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本报记者吕晶报道 近期,榆林市米脂、神木两家法院宣判两起涉恶案件,铁帚清扫“碰瓷”过往车辆、恐吓村民、横行乡里等犯罪分子。
9月17日,米脂法院对被告人李某因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罪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李某为米脂县某村村民,长期以来不务正业,欺压村民,横行乡里,更是通过辱骂、威胁村干部等违法犯罪行为强行参与村集体基础工程建设,遭40多名群众联名举报。
9月14日,神木法院对被告人王某、赵某、李某和康某4人敲诈勒索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赵某、王某等4人在该市中鸡、大柳塔、店塔镇周边矿区路上通过一人开车逼迫大车减速,再使用另外一辆车主动与被害人所开车辆发生刮蹭,敲诈勒索往来大车司机,共计作案25起。该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分别判处李某和康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作案工具雅阁牌小轿车和四部手机均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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