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国税局党员干部齐捐款,帮贫困村设立医疗救助基金 健康扶贫又增“新药方”

榆林日报 2018-07-18 09:18 大字

本报记者 宋炜

基本医疗有保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中的基本要求。在对帮扶村贫困户致贫原因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市国税局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发现,部分贫困户和村民存在无钱垫付非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看病押金的问题,对此,他们创新扶贫机制,在所帮扶的贫困村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帮助贫困户和村民解决燃眉之急,并探索建立长效的帮扶措施。

米脂县印斗镇高家园则村是市国家税务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对口帮扶村。去年5月至今,市国税局通过引导村民大力发展养殖业和有针对性地为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等措施,已帮助该村35户12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成功脱贫,约占全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一半,成效显著。但贫困人口的就医问题,始终是他们的一块心病。

在进行入户走访时,市国税局派驻该村第一书记高学峰接触到了贫困户张文文,也让他对该村贫困人口就医问题第一次有了比较直观的了解和认识。高家园则村贫困户张文文,患有肝硬化长达十余年,却对这种很多人闻之色变的慢性病几乎是听之任之。对于此事,高学峰一开始也很不理解:作为贫困户,大病医疗可以报销超过90%的费用,何至于有病不看?但在与张文文进行深入沟通后,高学峰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问题。“到非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看病的流程一般是先交押金,出院时结算,结算后报销,这需要先交的押金,他们也无法负担,所以有了病就能拖就拖。”高学峰说,这样的情况在需到非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就医的贫困户和村民中确实存在。

面对这样的情况,市国税局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因为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参考,高学峰将这一情况向市国税局党组进行了汇报。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市国税局决定号召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爱心捐款,并用所捐得的善款成立医疗救助基金,为有需要的贫困户及村民提供帮助。

“贫困户和村民在去看病时,可以根据病情需要从救助基金中借钱,完成治疗并报销后再将钱还给医疗基金。也就是说,这笔基金是可以一直存在并发挥作用的。”高学峰说。

在6月29日举行的捐赠仪式上,一个个装满“爱心”的信封被市国税局各党支部代表放进捐款箱。据统计,当天,市国税局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共捐款27200元,连同机关党委捐赠的72800元,10万元善款将转交由米脂县慈善协会管理,专项用于高家园则村贫困户和村民的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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