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平稳

榆林日报 2018-02-28 06:29 大字

警务督察人员深入基层公安机关进行督察

本报记者强继霞摄影报道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整体防控,扎实推进各项安保工作,为全市人民欢度春节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市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交通、火灾事故。

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市公安局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级治安部门提前摸排掌握春节期间各类活动的规模、时间、地点等情况,严把大型活动审批关。对庙会、文娱等活动,督促职能部门和承办方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职责,同时组织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

米脂县公安局要求巡警、公安检查站、各派出所每天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警力上街巡逻。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加强对繁华地段的巡逻,提高民警管事率和群众见警率。春节期间,该局共出动警车138辆、警力500余人次,接处警60起,全县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

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分别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坚持值守,靠前指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市公安局每天对全市社会治安情况进行视频调度,警务督察部门加强督察,形成指挥高效、反应迅速、协调有力、信息畅通的安保组织指挥体系。各级公安机关安排备勤警力,做好车辆、警械等装备保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集结、迅速反应。

按照春节安保工作总体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显性用警、梯次用警、科学用警,投入警力3959人次、车辆1359辆次,严格落实重点部位武装执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等工作机制,全市省际重点公安检查站启动二级查控勤务机制,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和实战状态。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坚持关口前移,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40余起,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消防部门全警备战。交警部门结合春运安保工作,加大巡逻执勤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刑警部门围绕“扫黑除恶”、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6个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春节期间共破获刑事案件23起,刑事拘留30人,抓获网上逃犯3人。特别是在“陕北榆林过大年”系列文化旅游娱乐活动中,榆阳、神木、佳县等活动较集中县市区的公安机关,严格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加强监测疏导,全警参战,协同作战,确保了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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