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目前暂未出台二胎分娩的补助政策
一、网友关注:榆林有哪些民主党派?
市委统战部回复:目前,榆林有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6个市委会。
二、网友咨询:分娩二胎是否有补助?
市卫健委回复:目前省、市暂未出台有关二胎分娩方面的补助政策。今后如有这方面的政策出台,我们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三、网友咨询:房产赠与公证有哪些流程?
市公证处回复: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规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已不再适用,经与国家住建部协调,现决定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房产赠与公证不是强制的,当事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申请办理。如选择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则需赠与人与受赠人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共同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申请,公证处受理申请、申请人缴纳公证费后,承办公证员要进行证明材料的审查与核实。经核实证明材料无误后,承办公证员拟写公证文稿报审批人审批,审批同意后承办公证员制作公证书,最后出具公证书。根据《省司法厅、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附件第二条规定,“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四、市民来电咨询:靖边户籍如何变更自己的名字?
靖边县政府回复:公民变更姓名的办理条件、办理手续及办理程序分别为:
(一)办理条件
公民年满18周岁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1.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3.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4.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4.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按以下情形办理: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申请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申请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1.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2.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3.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4.变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满3年的。
(二)办理手续
1.书面申请报告;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后办理。
康世亮 刘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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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靖边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